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漫談都市更新


| 2010/11/01 | 作者 賴世剛     
都市更新在五都選舉的氛圍下,突然變成了熱門話題。之前,台北市政府曾宣布將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冀望結合民間力量,以達到都市再造的目的。台北市都市更新業務進度緩慢的原因,主要在於,當初劃定都市更新單元的標準,僅就都市環境窳陋地區作為唯一的考量,忽略了都市發展或開發市場的驅動力。於是兩百多處的都市更新單元,至今也僅有三十餘處進行更新。這些都市更新單元乏人問津的原因,主要在於開發成本過高,包括土地整合及與地主談判,以至於開發商利潤有限。其次,由於這些單元所在區位,不見得具有市場潛力,導致開發商面臨的風險極大,望而卻步。

 
      從都市規劃的角度來看,政府劃定都市更新單元,形同由上而下的規劃手法。但是,由於市場的力量無人能敵,如果計畫無法考量市場的因素,計畫必將落空。「都市更新開發公司」的成立,期待它能做好一個政府與民間的溝通橋樑,共同重塑台北城的風貌。

      另外,台北市長郝龍斌最近突然宣布為獎勵四、五層樓老舊公寓實施都市更新,進而放寬容積達原來法定的兩倍之多,引起業界及學界的一陣討論。當大家的觀點關注於此舉對台北市都市環境所帶來的衝擊時,筆者認為我們更應該探討的是容積獎勵的法源基礎。

      容積是一種兼具法律及經濟意義的財產權,它隱含著財富的擁有及分配。有關財產權權利的原由,可來自文化及社會的合法性,例如最近常被討論的死刑是否應廢除;政府,例如郝市府此舉的容積獎勵;以及公共領域的獲取,例如國際間經濟海域的劃分。顯然地,容積獎勵的法源基礎係來自政府運用其基於武力壟斷性的警察權而為之。問題是,這些額外容積所創造的財富,是否具有正當性以及應如何分配?這個問題所牽涉到的更寬廣議題是,是誰才真正擁有台北市?

      雖然由於財產權分配的複雜性,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台北市應屬於全體市民所擁有,而不是台北市政府或市長一人所有。眾所周知,政府介入的時機,乃在於當市場失靈之時,例如當公共設施等集體財提供不足之時。在沒有政府介入的合理性之下,郝市長此次所推出的容積獎勵措施顯然缺乏正當性,而它所凸顯的問題是,台北市是屬於市政府所擁有,而不是全民共有。

      綜觀政府實施多年的都市更新,成效十分有限,究其原因,不外乎政府政策與民間市場脫節。以台北市為例,由政府所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或都市更新單元,大多閒置,乏人問津。導致民間業者望而卻步的主要原因,在於政策與市場脫節以及產權難以整合,使得開發商無利可圖,自然缺乏進場的誘因。此外,國內對都市更新的概念,仍停留在建物的改建,殊不知,社會經濟環境的塑造,更形重要,台北市西門圓環以及紅樓劇場的更新案,殷鑑不遠。從過去扁政府國有土地釋出的更新政策中,不難看出政府對都市更新的高度期待,但是除了響亮及華麗的口號外,卻也看不出實質的社會經濟環境的重塑。都市更新要成功,政府必須付出比平地起高樓更多且持續的心力。

      最後,台北市南港二○二兵工廠用地是否應開發,最近也成為了包括政府、開發商以及環保團體等利益團體衝突的焦點,也引起社會廣泛的注意。它凸顯的是長久以來城市發展過程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的利益衝突。馬政府在作家張曉風一跪之下,煞有介事地進行現地會勘,並宣佈暫時停止進行中的建築物拆除,以等待環評報告的結果,而中央研究院則表示勢在必得,欲將其中部分土地開發為生技園區,顯見馬政府在庶民經濟掛帥的施政方針中對環境政策的搖擺不定。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張曉風女士的跪求,僅僅是為了爭取讓台北市擁有兩片肺葉,以供市民呼吸之用,這也難逃以人為本的功利主義之嫌。二○二兵工廠現址的生態價值不可取代,因為棲身其中的生物具有本然性與生俱來的價值,即使我們能以人工方式完全複製它們,也將失去意義。問題是,這些生物沒有人能從它們存在的本然性價值為它們發聲。可以預見的是,即使訴諸環評報告,環評委員們也將會從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的工具性價值作取捨,這也與自然環境的本然性價值產生混淆。

      筆者認為,造成如今類似二○二兵工廠開發的窘境,或甚至於悲劇,以至於台北市其他包括都市更新正夯、建商養地以及房地價飆漲等的都市問題,種種跡象指向一個根本原因:台北市可供開發的土地不足。究其原因,在於台北市的都市計畫範圍僅及於所轄的12個行政區,且經歷過去數十年的成長,開發幾近達到飽和,可供開發的土地存量也早已超過可容受的最低門檻值,在沒有調節土地供需的機制設計,且土地需求遠大於供給的情況下,當然導致與天爭地、房地價飆漲、甚至帶動物價上揚以及引發其他都市之病,包括交通擁擠、環境惡化與嚴重的社會問題,例如貧富不均。筆者認為,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之道,在於儘速設計並實施台北市土地存量的調節機制。例如,美國奧瑞岡州實施的都市成長邊界(Urban Growth Boundaries或UGB)的機制,將都市發展限定在一定範圍之內。當土地存量降低到一定安全門檻時,再適時調整擴充該邊界以釋出可供開發的用地,避免因土地供給不足而造成包括土地在內的通貨膨脹。

      本來,台北縣市合併,形成大台北都會區的都市計畫範圍,有機會實現前述的構想。但是隨著五都升格鬧劇的上演,未來台北市以及新北市各自為政的發展態勢,恐將歷史重演。筆者認為,未來唯一能補救的辦法,繫於成立跨越台北市及新北市行政界限的大台北都市區都市計畫委員會,擬定並執行大台北都會區的都市計畫,將類似都市成長邊界的土地存量調節機制納入都會區發展計畫內,屆時,類似南港二○二兵工廠的生態寶地也不會成為開發的唯一選項,並同時能根本解決房價飆漲、都市更新以及其他都市之病的問題。筆者十分贊成張曉風女士的主張,台北有一○一,也應有二○二,但前提是,必須有足夠供都市發展用的土地。

作者賴世剛為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

城市抗澇 蓄洪與排水應並重

建築與道路重規劃,以因應無法預測的都市洪災
作者:柳中明(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      http://e-info.org.tw/


梅姬颱風由登陸呂宋島,到進入台灣海峽,台灣東北地區,出現破記錄時雨量與日累積雨量,似乎令人驚訝。今(2010)年9月24日,東北季風在基隆與汐止造成瞬間大雨與淹水,輕易出現「超大豪雨」。如今再加上颱風外圍環流加持,破記錄降雨,其實已是有跡可循。
山區豪雨,出現土石流、洪水、大量漂流木,造成山區嚴重災情與人員困守。這樣的情景,對於台灣人已是習以為常。事實是:山區的住民持續在減少,人們早已不斷往平地城市集中。因此,真正令人憂慮的是:大都市在極短時間內,降下暴雨,而出現的洪災。
都市洪災 一再發生
2001年納莉水淹台北,若非捷運變成滯洪池,台北一定全部淪陷。2008年卡玫基午夜後的驚人雨勢,許多台中人是在睡夢中,被淹到床腳的惡水所驚醒。2010年凡那比在高雄市內降下近千毫米雨量,讓高雄市民突然發現洪水無路可退。都市洪災因為人口聚集,其所造成的財物損失,其實是遠比山區洪災,更是令人不敢想像。特別是淹過水的地區,房價立刻下跌,成為當地居民心中之痛。
「正負二度C」內,假設山區暴雨、水庫崩塌、都市大淹水。現在似乎已不需等到如此情景,只要都市內出現上千毫米降雨,且持續兩日,就一定形成可怕災難。
納莉颱風在台北市內,單日降雨還不到500毫米,但那是2001年。2010年的凡那比颱風,在岡山降下近900毫米的雨量。梅姬颱風的外圍環流,則在蘇澳降下近千豪米的雨量。這好像是某種競賽,夏季時,日最高溫不斷破記錄;颱風季時,豪雨也不斷破記錄。豪雨落在山區也就罷了,現在卻是不斷往都市集中,該怎麼辦?
短期內,加強清理溝渠,以維持排水通順,乃是必定要作的。但是,暴雨來得如此之急,不僅道路快速積水,更會形成路面河川,讓大範圍地區淹水,排水溝渠根本來不及發揮作用。未來,氣候持續暖化,破記錄暴雨必將頻繁出現,其不僅難以預測,而且是就算知道暴雨將至,人們也只能困守屋中,靜等洪水退去。
長期而言,都市內必須增加滯洪池,一個方法是增加公園與人工湖,以在大雨時成為即時的滯洪池。高雄市將小貝湖填平,是最佳的負面教材。而台北市正準備將202兵工廠發展為生技園區,以邁向下一個大淹水的台北,實令人憂心。
城市建築 應具蓄洪能力
第二個策略就是要參考美國建築規範,要求所有建築,必須在大雨時,將所擁有建地空間內的降雨,全部儲存。如此,公家的排水溝渠不處理私人建地內的雨水,如此才可能避免短期的洪災。當然,這些蓄積的水,可以在超過法定容量後釋出,但一定會降低短期淹水壓力。
目前,台灣所有的建築都像披上了雨衣,把所有雨水趕走,而流往建地之外的排水溝渠,禍害鄰里。但是,在暴雨中,排水溝渠根本來不及發揮作用。若能要求不將「私水外流」,則各私人建地有兩個辦法來因應。一是在建地空間內,挖個地表滯洪池;二是在建築物之下,建個地下儲水庫。目前,最快速的,也是都市人最怕的,就是水淹地下室。無論是納莉淹台北、卡枚基淹台北、凡那比淹高雄,多少地下室早已淹沒。即已如此,不如好好設想如何增加儲水量,降低鄰里淹水的可能。
第三個策略是改變道路設計,讓所有人行道、停車場、道路鋪面之下,都成為河川與滯洪池,讓雨水直接進入鋪面之下,並且儲存其下,而避免短期暴雨淹水。當然,還是需要排水溝渠以將洪水輸往下游河川與海洋,但是只要能夠延緩短期衝擊,就必定能降低都市洪災的風險。
能夠讓雨水滲透的鋪面,統稱之為「透水鋪面」,一般常見於廣場、人行道,都認為是對生態環境有利的。但是其最大缺點是不能耐重,不能持久。所以,個人先訂定明確的要求如下,再看是否已有適當的工法配合。
道路能透水 才能大幅減災
首先,鋪面透水率需為每日至少3000毫米,以對付都市降雨上千毫米,且連續數日。其次是下方的碎石層必須能儲存每日2500毫米的水,這就必須搭配一定的設計,才能達成,但類似構想早已存在。再來就是要能承重40噸的貨櫃車、80噸的吊車,更要長期承受每日至少3萬輛車的使用,更且是要達到歐洲永續道路的標準:40年不會剝損、不會龜裂、不需重新鋪整。
當然,這類道路一定需要定期沖洗,以去除灰塵、雜草、落葉等累積,維持其有效的透水率,但是又恰能保持道路清潔與降低都市空氣污染,實是對環境有利。其次,鋪面之下空氣流通,又能積水,實是對生態有利;還能將車輛排出的廢氣直接吸附,更能降低都市居民的健康風險。其在降低都市洪災風險之外,還有其他許多附加的價值,實在令人驚豔。
那麼市面上是否已有此種理想的鋪面工法存在,並已可實際推展施工了呢?答案是有的。不過,前面,個人已定下了要求規範,任何發明家、工程師,都可以接受這個挑戰,自行研發,期以出現最完美的透水鋪面生態工法,以有效降低都市洪災風險。
不過,上述三個策略:增加都市滯洪池、私人建地儲水與全面興建高承載透水鋪面,最不敢面對的應是行政與立法單位。三項策略都需要有勇氣與擔當的政治人物全力推動,其阻力乃是難以想像的大。